![]()
|
任丘市,河北省辖县级市,由沧州市代管,地处太行山东麓山前平原和渤海西岸滨海平原之间的河流冲积平原与湖淀淤积的平原交错地带,总面积864平方千米。任丘市常住人口为81万人。
任丘市辖7个街道、10个镇、2个乡,另辖2个乡级单位。7个街道:新华路街道、西环路街道、永丰路街道、中华路街道、渤海路街道、油建路街道、会战道街道,10个镇:出岸镇、石门桥镇、吕公堡镇、长丰镇、梁召镇、辛中驿镇、麻家坞镇、北辛庄镇、 议论堡镇、于村镇,2个乡:青塔乡、北汉乡。市政府驻北站西路。 任丘市位于河北省中部、沧州市西北部,属暖温带亚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西汉元始二年(2年),巡海使中郎将任丘为防海寇于此筑城,遂以其姓名为地名,始有任丘。清雍正二年(1724年),为避孔子讳,将“任丘县”改为“任邱县”;1986年5月,撤销任丘县,设立任丘市(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