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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山西省阳泉市辖县,位于山西省中东部、阳泉市东南部,地处太行山中段西麓,属暖温带大陆季风性气候,毗邻5个县、区,总面积1391平方千米。平定县常住人口为30万人。
平定县辖8个镇、2个乡:冠山镇、冶西镇、锁簧镇、张庄镇、东回镇、柏井镇、娘子关镇、巨城镇、石门口乡、岔口乡。县政府驻冠山镇。 “平定”语出《诗经·大雅·江汉》“四方既平,五国庶定”,即为太平安定之意。民国元年(1912年),改平定州为平定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平东县、平西县合并,建立平定(路南)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8月,路南和路北两个县合并,成立平定县;1958年8月,撤销平定县建置,归入阳泉市,称阳泉市郊区;1961年4月,恢复平定县建置,属晋中专区;1983年9月,平定划为阳泉市属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