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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辽宁省辖县级市,由大连市代管,位于辽东半岛东侧南部,黄海北岸,为低山丘陵区,属千山山脉南延部分,总面积4113平方千米(含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常住人口74万人。
庄河市共辖5个街道、15个镇、6个乡:城关街道、新华街道、兴达街道、昌盛街道、明阳街道,吴炉镇、黑岛镇、青堆镇、栗子房镇、塔岭镇、大营镇、徐岭镇、蓉花山镇、光明山镇、长岭镇、荷花山镇、城山镇、大郑镇、仙人洞镇、王家镇,鞍子山乡、太平岭乡、步云山乡、桂云花乡、兰店乡、石城乡。市政府驻地新华街道。 明朝以前称红崖子,以城北五里许天秤山南下一带土岗赤色,旭日东升,望之如一片丹霞得名。清末,易名大庄河。庄河名称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天秤山东麓大河东岸居人逐年增多渐成村落,渔舟、商船由海溯河至此停泊装卸,因此称其为“大河庄坞”简称“大庄坞”。修庙铸钟误将“大河庄”铸成“大庄河”。另一说法是,“大庄河”本为今“庄河”之旧称,因县城处庄河之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立庄河厅,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庄河县。1992年9月21日,庄河撤县建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