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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辽宁省抚顺市辖县,位于辽宁省东部、抚顺市西部,地处长白山系老龙岗余脉,总面积175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8万人。
抚顺县辖4个镇、3个乡、1个民族乡:石文镇、后安镇、上马镇、救兵镇、马圈子乡、峡河乡、海浪乡、汤图满族乡。县政府驻顺城区新城路。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为防御故元割据势力及东北女真各部的袭击,明王朝在抚顺高尔山下修筑砖城一座,名曰“抚顺城”,这是抚顺得名的由来,其涵义是“抚绥边疆,顺导夷民”;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实行“旗民分治”,抚顺民事隶奉天府;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为抚顺县,隶属奉天府;民国十八年(1929年),隶属辽宁省;1952年9月,撤销抚顺县,其行政辖地分别划归本溪市及抚顺市;1961年8月7日,恢复抚顺县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