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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隶属于辽宁省抚顺市,地处辽宁省东部山区,与吉林省梅河口市接壤,是辽宁省的东大门,属于两省四市七县交界地带,东与吉林省东丰县、梅河口市、柳河县毗邻,南与新宾满族自治县接壤,西与抚顺县、铁岭县交界,北与铁岭市西丰县、开原市相连,全县总面积为3932平方公里。清原满族自治县总人口30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现下辖10个镇、4个乡,包括清原镇、红透山镇、南口前镇、大孤家镇、夏家堡镇、草市镇、南山城镇、湾甸子镇、英额门镇、北三家镇,土口子乡、敖家堡乡、大苏河乡、枸乃甸乡。 民国初年(1912年)底开原县境,后因此地位于柳河、兴京、海龙三县交界处,距县城较远,难以控制,便于民国十四年(1925年)析开原、海龙、柳河、兴京以及铁岭五县各一部分,置设治局,同年八月升为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七月正式定名为清原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