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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广东省辖县级市,由梅州市代管,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韩江上游,总面积2104平方千米,户籍人口113万人。
兴宁市下辖3个街道、17个镇:兴田街道、福兴街道、宁新街道、永和镇、新圩镇、罗浮镇、罗岗镇、黄槐镇、龙田镇、石马镇、宁中镇、径南镇、坭陂镇、水口镇、黄陂镇、合水镇、大坪镇、叶塘镇、新陂镇、刁坊镇。市政府驻兴田街道。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由古龙川分治而立兴宁县,县境包括今兴宁市、五华县全境和龙川县东部、紫金县东北部地区,县名由兴宁江而得。宋熙宁四年(1071年),从兴宁划出西南部地区设长乐县,兴宁县治由雷公墩迁至洪塘坪。兴宁建县后先后隶属东官郡、龙川郡、齐昌府、循州、惠州、嘉应州、潮循道、兴梅专区、汕头专区、梅县地区等。1994年,兴宁撤县设市,为县级市,由梅州市代管。兴宁市是客家人的成熟地,不论在客家语言、风俗、食品、服饰方面都是客家人的典型代表。兴宁市工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历来比较发达,是粤闽赣边商品集散地,素有“小南京”之称和“无兴不成市”之说。 |









